宝鸡市餐饮服务许可证,如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baojigs 发布于 2024-01-10 阅读(42)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宝鸡市餐饮服务许可证。 本须知载述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一般规定,凡申报餐饮服务许可证者,请仔细阅读,申请者务必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办理。 许可收费:不收费 许可时限: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受理至做出行政许可总时限20个工作日 管辖范围: 1、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须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2、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可选择向市或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3、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企业须向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申办。 许  可  程  序 一、受理 条件:(一)新申请办证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 申请报告书(包括投资金额、经营面积、人员数量、企业性质等单位基本情况,周围环境条件的说明,申请许可生产经营食品的具体项目)、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 法人代表/负责人资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4、 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 经营场所(包括仓库)产权或租赁合同; 6、 餐饮服务管理组织名单; 7、 各项卫生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餐饮服务检查考核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采购索证制度,餐饮用具、容器、设备及餐具清洗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及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配餐管理制度、裱花及烧烤制作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留样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8、 项目位置图、平面布局图(卫生设施布局、各功能分区平面图),平面布局图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分区名称; 9、 卫生设施的配置情况(数量、配置位置图),或消毒设备清单; 10、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号,发证日期) 11、 餐饮服务场所杀虫灭鼠计划或合同; 12、 合格的餐具检测报告; 13、 环境卫生评价报告书; 14、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换证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书、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即从业人员花名册(内容同上); 4、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原件; 5、餐具检测报告(一年至少两次);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复印件; 注:餐饮场地、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空调系统和给排水系统等有改动的,须提供改动后的相关资料。 (三)变更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书、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许可项目变更申请登记表》; 3、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5、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地址变更的,应按“新申请办证”程序进行申请办理(申报材料原已提交过且未变动,不需重复提交)。 (四)补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补证申请报告书、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2、原证作废公告(媒体公开)。 (五)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或复印,并每张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负责人)逐页签名; 2、表格填写的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用涂改液涂改,不得空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3、按提供资料的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并装订,并注明其序号、名称页数和页码; 4、《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前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办理换证; 5、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过程中,我所卫生监督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申办者补充相关材料。 受理标准:符合申请资格且资料齐全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于收到材料当日予以受理,填写审批流程表,给予申办人受理通知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由卫生许可科受理人员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申办人。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时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 审核标准: 1.《食品卫生国家标准汇编》(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标准处编1995,1999, 1992, 1997)及《食品卫生标准使用手册》; 2.《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3.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4.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5、《福建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手册》;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其他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书面材料和现场监督情况核对审查标准,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查意见后转复核人员。 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选址和生产用房按标准进行审核,填写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和意见书。符合标准的,由现场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卫生监督笔录”,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并填写审批流程表,将材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由现场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申办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在此期间申办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者按无证经营予以处罚),整改完提交整改报告及验收申请书,监督员接到整改报告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核,经监督员复验,合格者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并填写审批流程表,将材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仍不符合者,依据两次“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作出审核不合格的意见,并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不同意”。填写审批流程表,与申办资料一并移交复核人员。 时限:7个工作日 三、复核 复核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审核人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送审定人。不同意复核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 时限:3个工作日 四、审定 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核人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复核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复核意见的,应与复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 时限:5个工作日 五、核发 工作标准: 1、经同意的,制作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同意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书》; 2、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职责及权限:据许可决定,对准予许可的,制作、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件”。对不准予许可的,将《不予许可决定书》登记后通知申办人,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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